通知公告

各市农委,畜牧、农经、果业局(中心),厅属各行政、企事业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二〇一二年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晋政发〔2012〕1号)文件精神,做好全省农业系统2012年安全生产工作,全面提升农业安全生产水平,现就切实抓好2012年农业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改革开放、经济发展、和谐社会建设,事关党和政府形象和声誉,事关山西转型跨越发展大局。全省各级农业部门必须充分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科学理念,把安全生产作为第一要务、第一责任,进一步增强“抓经济发展是政绩、抓安全生产也是政绩”的观念,把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重大政治责任和崇高事业,始终从零抓起,毫不放松地抓紧、抓实、抓好。

  二、明确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转型跨越发展的总体战略,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及省十次党代会精神,以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为主线,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以健全完善和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工作制度为保障,以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为手段,以事故预防为主攻方向,以科技进步为支撑,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不断提升农业生产安全保障能力。

  工作目标:杜绝农业生产死亡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确保不发生消防、爆炸、中毒、伤亡、重大失盗事故,确保不发生其他重大安全事故,全面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各项控制指标,推进全面安全、本质安全、持久安全,为全省转型跨越发展和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三、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建立健全各级农业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各单位、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各单位、各部门特别是一把手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强化安全发展的理念,做到安全生产与业务工作同步规划、同步部署、同步推进。要努力构建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建立健全机关内部(所属行政、企事业单位)安全管理制度,各级负责人要切实做好“六个抓”,即抓认识,严格责任到位,强化措施落实;抓重点,结合本单位实际,强化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抓难点,强化隐患排查,加大安全投入;抓督查,强化专项整治,严格制度落实;抓查处,强化安全生产目标管理;抓法制,学习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农业系统每位同志要做到“五个清楚”,即清楚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清楚自己肩负的安全责任;清楚本单位安全生产的重点;清楚本单位的安全隐患;清楚抓业务必须抓安全。

  四、继续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在巩固3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基础上,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保持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高压态势,严格执行巡查突查制度,并使之制度化、常态化。要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组对各单位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督察检查。通过查制度、抓落实,查隐患、抓整改,督促各单位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全系统要积极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大力淘汰落后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设施和项目,做到安全合法生产经营。农垦系统及山西农业集团要着重督查所属企业、森林的安全防范情况,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行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承诺制。种植业系统要抓好农药使用环节的安全指导工作;抓好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工作,加大对有毒有害物质的防控管理。畜牧系统要加强草原火灾监测预警,及时消除草原火灾隐患;抓好兽药使用环节的安全指导工作;强化动物病原微生物菌(毒)种管理,确保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加强对省畜牧兽医学校的管理,确保学生安全和学校的稳定。省农业生态环境建设总站要抓好大中型沼气和户用沼气建设和生产方面的安全监管和生产指导。同时各单位都要抓好本单位车辆交通安全,严禁酒后驾车,杜绝非驾驶人员驾驶车辆;厅后勤中心要抓好厅各办公场所和宿舍区防火防盗、煤气、水、电以及电梯等特种设备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并强化对出租房屋、厂房、营业门面、仓库、财会及档案室、用电线路、用气管道等的重点检查,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各单位要加大事故隐患的治理力度,把隐患治理工作抓实抓好,加大安全经费投入,在普查的基础上排出重点,列出计划,逐步加强治理,确保整治效果。

  五、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和宣传教育

  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加大通过网络、报纸、新闻媒体、会议、宣传栏(册)等的宣传教育和安全文化建设力度,加强农村社会安全知识的普及和宣传教育,全面提高人员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结合农业安全生产的实际,围绕重要时期,组织开展春、秋季安全生产大检查,继续开展“安全生产月”、“11.9消防宣传日”等活动,确保不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同时,认真落实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各单位要积极组织单位人员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技能培训,加大从业人员培训力度,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做好再培训工作,不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专业素质。通过各种培训学习和宣传活动,不断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形成人人重视安全的良好氛围。

  六、严肃事故责任追究和行政问责

  坚持有责必究、有过必罚,对每一起事故,都要严格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和“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调查处理,查明原因,依法严肃追究事故单位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及时对外公布调查进展和处理结果。特别是对瞒报、谎报、迟报、漏报事故及事故后逃逸的行为,要依法从重处理。加大事前责任追究力度,对安全生产工作落实不到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的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人员,视同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严肃处理。

  各级农业部门,厅属各行政、企事业单位要遵照本意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确保各项规定、措施执行落实到位。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