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各市、县(区)农委:

按照《山西省农业厅农业植物省间调运检疫委托签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厅决定重新委托运城市等115个植保植检站省间调运检疫签证权(名单附后),现予以公布。委托期限为2018915日至2020831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市、县要加强对植物检疫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创造必要条件支持植物检疫工作的顺利开展,认真完成植物检疫任务。

二、被委托的各级植保植检站要严格执行《山西省农业厅农业植物省间调运检疫委托签证管理办法》,认真履行职责,健全管理制度,严格签发植物检疫证书。

三、被委托的各级植保植检站要自觉接受省植保植检总站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各市植保植检站要加强对本辖区被委托植保植检站的管理和监督工作。未被委托的县(区),其省间调运检疫签证由主管市植保植检站办理。

 

附件:2018年山西省农业植物省间调运检疫委托签证单位名单

 

 

山西省农业厅

2018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