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农作物种子检验员考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我厅审核,更正郭景玉等26名同志《种子检验(人)员证》信息;批准注销曲东萍等19名同志种子检验(人)员资格,作废《种子检验(人)员证》;准予刘德明等8名同志变更受聘单位;同意胡忠萍等4名同志变更考核管理机关。

  特此公告

  附件: 1.更正证书内容的检验(人)员名单

  2.注销资格的检验(人)员名单

  3.变更受聘单位的检验(人)员名单

  4.变更考核管理机关的检验(人)员名单

  

 

山西省农业厅

2015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