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各市农业农村局:

为适应非洲猪瘟常态化防控新要求,指导各地科学规范处置疫情,农业农村部近日下发了《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非洲猪瘟疫情应急实施方案(2020年第二版)>的通知》(农牧发〔202021号),现转发给你们,请各地遵照执行,切实做好非洲猪瘟应急处置工作。《非洲猪瘟疫情应急实施方案(2020年版)》同时废止。

附件: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非洲猪瘟疫情应急实施方案(2020年第二版)》的通知(请于农业农村部官网自行下载)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0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