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农业农村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高技能人才和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的有关精神,根据农业农村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举办2020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第三届全国农业行业职业技能大赛通知》(农人发〔2020〕3号)要求,省农业农村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决定联合举办第二届山西省动物防疫、动物检疫职业技能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工种
动物疫病防治员、动物检验检疫员等2个职业工种。
二、组织机构
第二届山西省动物防疫、动物检疫职业技能竞赛由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总工会主办;山西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省农林水工会承办。设立第二届山西省动物防疫、检疫职业技能竞赛组委会及办公室,分别负责技能竞赛活动的领导和筹备工作。同时,组建第二届山西省动物防疫、检疫职业技能竞赛监督委员会,负责对技能竞赛过程的公正性进行监督。组织机构人员名单见附件1。
三、竞赛时间和地点
预赛:2020年7月31日前由各市自行组织完成 (预赛方案报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备案)。
决赛:2020年8月中旬举办,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参赛人员与报名
1.参赛资格。动物疫病防治员参赛选手必须是参赛地区县级及以下从事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人员,且从事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满4年(2016年9月1日前参加工作),所在单位在岗工作3年以上(2017年9月1日前)。动物检疫检验员参赛选手为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从事屠宰检疫工作1年以上的官方兽医。遵纪守法、政治合格、爱岗敬业,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良好的操作技能。
已获得“山西省五一劳动奖章”“三晋技术能手”称号的人员,不再以选手身份参加省级大赛。
2.决赛报名。按两个工种各市分别选派一支决赛代表队,每支代表队各4人,其中领队1人,参赛选手3人(预赛中获得前3名者)。领队由各市农业农村部门负责人或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负责人担任。
报名时须将决赛选手推荐表、代表队一览表和参赛选手近3个月电子版照片一并报至组委会办公室。(详见附件2、3)。
五、竞赛内容
竞赛内容包括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两部分,竞赛标准按照《动物疫病防治员》《动物检疫检验员》国家职业标准的高级技能(国家职业资格三级)要求执行。理论知识考试题目由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会同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组织同行业专家,根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中的高级工标准命制。
1.动物疫病防治员。理论知识考试范围主要为农业部人事劳动司和农业职业技能培训教材编审委员会组织编写的《动物疫病防治员》(修订版)。现场技能操作主要考核鸡翅静脉采血、鸡心脏采血、鸡体解剖与采样、猪瘟疫苗免疫注射、猪前腔静脉采血等内容。
2.动物检疫检验员。理论知识竞赛范围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山西省动物防疫条例》《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配套规章等。检疫技能现场操作竞赛范围主要按照农业农村部《生猪屠宰检疫规程》。
动物防疫、检疫竞赛方案另行下发。
六、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决赛按两个工种分别设个人奖、团体奖和组织奖。
(一)个人奖
竞赛按两个工种分别设个人奖26名,一等奖3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9名、优秀奖8名。获奖选手符合条件的按程序分别报请山西省劳动竞赛委员会、山西省农林水劳动竞赛委员会分别授予“山西省五一劳动奖章”“山西省农林水系统五一劳动奖章”或相应记功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对组织工作成绩突出的个人并符合条件的,按程序报请山西省农林水劳动竞赛委员会授予“山西省农林水系统五一劳动奖章”或记功表彰。
每个工种获前3名的选手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按规定报请省政府授予“三晋技术能手”荣誉称号;按照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对决赛每个工种获得前3名的选手,颁发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每个工种获第4至第6名的优胜者,颁发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已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的,颁发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对在决赛中理论、实操两项成绩均及格的选手,均可按规定颁发与竞赛试题同级的职业资格证书。
各市农业农村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可对市级预赛中的优秀选手予以奖励。
(二)团体奖
团体奖按工种分别设立,并根据总决赛阶段各队个人成绩总和确定。团体奖按工种分别设立6个奖项,其中每个工种设团体一等奖1名、团体二等奖2名、团体三等奖3名。
全省决赛获团体奖并符合条件的单位,向省劳动竞赛委员会申报记功,向省农林水劳动竞赛委员会申报“山西省农林水系统五一劳动奖状”或相应记功。全省决赛中获各工种团体前六名的单位,由竞赛组委会颁发竞赛团体奖牌和证书。对组织工作成绩突出的承办单位竞赛组委会颁发组织奖奖牌和证书。
七、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市、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对本次竞赛的领导,切实组织好竞赛预赛各项工作,认真做好决赛选手的选拔推荐。要贯彻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勤俭办赛,务求工作实效,确保竞赛健康有序发展。
(二)强化宣传。各市、各有关单位要做好预赛阶段的宣传工作,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集中开展职业技能竞赛宣传活动。要宣传职业技能竞赛在促进高技能人才培养、选拔和激励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宣传高技能人才的突出事迹,营造重视农业技能、尊重农业农村人才的良好社会氛围。
八、联系方式
第二届山西省动物防疫、动物检疫职业技能竞赛组委会办公室(山西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联 系 人:雷宇平 韩向新
联系电话:0351-8395233
传 真:0351-8395235
附件:1.第二届山西省动物防疫、动物检疫职业技能竞赛组织机构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西省总工会
2020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