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各市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局(中心):

为加强兽医系统实验室能力建设,提升动物疫情监测预警水平,按照《兽医系统实验室考核管理办法》和《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9年兽医系统实验室检测能力比对工作的通知》(农办牧〔201937号)等有关要求,我厅将组织开展2019年兽医系统实验室检测能力比对,具体工作由山西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比对实验室范围

11个市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兽医实验室全部参加比对,参加比对的县级兽医实验室数量不得少于本市县级兽医实验室总数的1/3。具体参加比对县级兽医实验室的名单由各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确定。

二、比对时间

20197-8月,完成比对试验样品和试剂的制备、测试和发放工作;9月底前完成比对工作并形成总结报告。

三、比对项目与检测方法

非洲猪瘟:非洲猪瘟病毒检测(荧光PCR)。

小反刍兽疫:小反刍兽疫病毒检测(荧光RT-PCR)。

口蹄疫:口蹄疫病抗体检测(ELISA)。

猪伪狂犬:猪伪狂犬病gE抗体检测(ELISA)。

四、样品制备与发放

山西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制定市、县两级样品制备、测试与发放。每个比对项目设置5份盲样,比对工作结束后同检测报告、参考值一同送交山西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保存。参加比对的各实验室在规定时间内统一领取样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工作要求

(一)各市兽医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实验室能力建设,积极组织相关实验室参加本次检测能力比对。各市实验室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做好实验材料运输、使用、保管,确保实验室生物安全,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检测,及时报送检测结果。

(二)各市兽医主管部门要强化比对结果运用,我中心将把此次比对结果,纳入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延伸绩效管理指标体系,切实促进提高实验室检测水平、提升疫情监测和防治工作效果。

(三)各市兽医主管部门于610日前将本辖区参加兽医实验室检测能力比对工作的县级实验室名单报送山西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同时,要加强在实验室检测能力比对工作实施过程中的信息报送,及时报告工作进展、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仲萍

联系电话:0351-8395275

    真:0351-8395235

E-mailsxcadcsys@126.com

 

附表:2019年全省参加兽医实验室检测比对实验室数量统计表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19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