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各市及有关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和我省“双安双创”有关精神,进一步推动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今年省农业农村厅启动了第四批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单位遴选工作。按照县级申报、市级初审推荐、省级核查的程序,并公开征询意见后,现确定太原市晋源区、大同市云冈区、阳泉市盂县、吕梁市石楼县、临汾市侯马市和襄汾县、运城市盐湖区和万荣县、晋城市高平市和陵川县10个县(市、区)为第四批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试点单位,创建期为两年。

各市及创建县(市、区)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深刻认识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的重大意义,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山西省农业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山西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考核办法>的通知》(晋农质监〔2015〕1号)要求,加大创建力度,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探索建立行之有效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模式,把近年来正在开展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信用体系建设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试行等工作纳入创建范围,加大投入,强化工作落实,努力打造标准化生产、全程监管、体系建设、社会共治的样板区,示范带动各地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各县(市、区)在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农业农村局牵头,会同畜牧、果业、市场、公安、财政、检测等有关部门,尽快制定创建实施方案,确保创建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各创建县(市、区)实施方案由市农业农村局审核后于12月底前以正式文件报省农业农村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备案(同时报电子版)。

联 系 人:刘联鱼 刘建丽

联系电话:0351-8235036 8235016

电子邮箱:sxncpjgj@126.com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