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各市农业农村局、有关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为提高基层农技推广人员业务素质和技能水平,全面提升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能力,按照《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关于做好山西省2020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组织实施的通知》(晋农办科发〔2020〕120号)要求,切实做好基层农技人员及骨干人才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围绕项目主导产业发展的技术和人才需求,遴选一批有知识基础、积极性高、愿意从事农业技术推广的基层农技人员,确定一批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有较高知名度和专业技术权威的推广骨干,通过脱产业务培训,培育精干专业推广队伍,成为主导品种、主推技术引进、农业优质绿色高效技术试验示范和推广的引领者,为现代农业发展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撑和人才保障。

二、人员选拔

基层农技人员重点班及普通班由市级制定培训计划并组织人员培训。各补助项目县要按照市级培训要求,选拔符合条件的农技人员,主要是补助项目县、乡两级在编在岗的从事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农技人员,各市农业农村局制定培训方案并及时上报省农业农村厅审核备案。

骨干人才由省级统一培训,遴选由县级具体负责,要统筹考虑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机化、等行业及植保、土肥、畜牧兽医、水产、农机等专业。培训人员以县乡两级农技推广人员为主。

人员选拔条件:1.农技推广机构在编在职人员;2.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3.在当地具有较高知名度和专业技术权威,能够组织带领县域内相关农技人员开展农技推广工作;4.在当地具有突出贡献的农技推广人员职称条件可适当放宽。

三、任务目标

培训任务:按照分级培训的原则,省级负责骨干人才的培训,市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基层农技推广人员的培训。(具体见附件1)。

培训目标:通过培训切实提高基层农技人员的技术水平和业务能力,促进农业行政部门与农业推广、科研、教学单位以及涉农企业加强有效衔接和配合,形成上下结合、左右联动的大联合、大协作新格局,逐步建立基层农技人员知识更新培训制度,大力提升基层农技人员的综合服务能力。

四、内容方式

省级培训:采取分批次异地培训的方式进行。培训内容要围绕现代农业发展趋势,新品种、新技术、新机具和种养新模式,农业政策法规,农业公共信息服务,加强中国农技推广信息服务平台及手机APP应用,进一步提高农技人员、专家教授和生产经营者对平台的认知度和使用率,开展连续5天以上的异地脱产培训。

市级培训:由市级农业农村部门根据当地主导产业、特色产业发展等的需要,要坚持理论教学与现场演示相结合的原则,围绕农业生产技术、农业政策法规、关键时期的技术服务措施和处理自然灾害的相关知识、中国农技推广手机APP应用等方面,制定农技人员培训方案。同时,根据各地培训任务,组织农技人员开展连续5天以上的重点班培训。

五、有关要求

1.各级农业农村局要高度重视农技人员的培训工作,要按照省

厅要求组织各补助项目县与培训机构做好衔接,并协调、指导、管理好培训工作。各地开展培训前要将培训方案和开班申请(包括开班时间、地点、培训内容等)提交省厅备案。同时积极配合省厅按要求组织推荐骨干人才参加脱产业务培训。参训人员要严格遵守培训纪律,认真参加培训,不得无故旷训;各县(市、区)要将培训基地反馈的学员培训表现纳入基层农技人员的年度考评。

2.中央财政安排的补助项目县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培训经费主要用于农技人员参加集中培训所需的教师讲课费、教材费、场地费、差旅费、食宿费、交通费等。骨干人才的培训费用每人4500元,重点班的培训费用每人3000元,普通班的培训费用每人1500元。

3.各市县要高度重视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培训工作,除组织好骨干人才到省里集中培训外,还要按照分配的任务数,认真做农技人员培训工作,足额保质完成培训任务。同时,要大力宣传报道基层农技人员培训工作中好的做法、成功经验和优秀典型,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附件:1.2020年基层农技人员培训任务分解表

2.2020年骨干人才培训任务分解表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0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