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农业农村局:
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农牧发〔2020〕27号)要求,现就我省2020年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执业兽医制度宣传
各市要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和在当地媒体登载信息等方式,加大对执业兽医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重点就执业兽医资格准
入、注册管理、从业监管等方面进行宣传,不断增进社会各界对执业兽医制度的了解和支持。
二、制定考试工作方案
今年山西考区实行计算机考试。为增强考试工作的计划性和可操作性,我考区制定了《山西省2020年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方案》(见附件1)、《山西省2020年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安排》(见附件2)和《山西省2020年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时间进度表》(见附件3)。各市要结合实际细化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明确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各阶段工作任务、时间安排和责任单位,严格把握工作进度,确保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各项工作按时完成。太原市考点要积极配合考区和考试服务商严格落实考试工作方案,畅通与相关部门的沟通渠道,确保机考各项工作按照《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计算机考试考务工作规则(试行)》(农办医〔2018〕23号)要求落实到位。
三、做好考试报名组织工作
各市要根据《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农医考公告第24号》和《山西省执业兽医资格考试领导小组第17号公告》要求,组织好报名工作。今年考务流程与往年一致,网上报名后,报名信息与教育部高等教育学历信息一致的人员,无需进行现场确认,可直接缴费;报名信息与教育部高等教育学历信息不一致或查询不到的人员,以及凭职称报考的人员,须经现场确认符合条件后方可缴费。要严格按照公告要求审核报名条件,明确专人负责考试报名咨询和现场确认工作,及时解决考试报名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四、加强安全保密和应急管理
省考区和太原市考点要严格执行《执业兽医资格考试保密管理规定》(农医发〔2017〕19号)和《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计算机考试考务工作规则(试行)》(农办医〔2018〕23号)。根据《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试行)》(农医发〔2011〕24号)和《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计算机考试应急预案(试行)》(农办医〔2018〕23号),结合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考试保密安全等要求,太原市考点要积极协调卫生健康、公安、通信管理、保密等部门,制定完善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实施方案,加强应急准备,及时处置各类考试突发事件。
五、强化考试组织保障
各市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过问、亲自推动、亲自督促考试工作,确保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要保持考区考点考试管理工作机构及其负责人、工作人员相对稳定,需要调整的,务必及时充实到位,做好工作交接,强化上岗培训,确保考试工作正常进行。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积极争取相关部门的支持,形成考试工作合力。在今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特殊形势下,各地要在联防联控机制领导下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切实加强考试组织各环节的防疫措施,全力为广大考生创造安全的考试环境。建立信息传达和报送制度,畅通沟通渠道,准确掌握工作动态。
请各市将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有关工作进展以及发现的问题和建议及时反馈省考区办公室。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山西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毛怀志 韩向新
电 话:0351-8395335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