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农业农村局:
为及时掌握生猪收购贩运情况,切实规范生猪收购贩运行为,加强生猪产地检疫与运输监管的衔接,降低非洲猪瘟疫情传播风险,现将《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强化生猪收购贩运管理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经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同意,我省通过山西畜牧兽医大数据系统平台完成生猪收购贩运单位或个人基础信息管理工作。具体操作:关注微信公众号“山西智慧动监”,点击我要申报-相对人备案,第一次关注后需要先注册,注册时相对人类型选择贩运户。注册后,再次点击我要申报-相对人备案-贩运经纪人备案,填写相关信息完成备案。各市要进一步强化风险管理,积极落实属地责任,严查严管,确保生猪收购贩运环节的动物疫病防控安全。
联 系 人:山西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杜慧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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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0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