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按照《山西省贯彻落实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督查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简称《2017年整改方案》)、《山西省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查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简称《回头看整改方案》)以及《关于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及督查“回头看”整改任务销号验收工作的通知》的要求,2020年12月28日,验收组对《2017年整改方案》第01号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了现场验收。 

一、整改任务 

重发展、轻保护问题较为突出。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摆位不够,思想认识上有偏差,重发展、轻保护的观念没有得到有效扭转。环保工作不敢动真碰硬。有的地方面对突出环境问题强调客观因素多、主动作为少,漠视群众环境诉求,只有在上级督促或媒体曝光后,才被动应付,有的甚至被多次督查约谈后,仍行动迟缓。2010年,国务院批准山西省作为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既是中央对山西转型发展的要求,也是山西省解决“一煤独大”困局的现实需要,但山西省一些地方和部门转型改革决心不够坚定,措施不够有力。 

二、整改目标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的部署,坚持以“强化问题导向、强化责任落实、强化铁腕治污、强化制度建设、强化督查问责”和“铁的担当尽责、铁的手腕治患、铁的心肠问责、铁的办法治本”的要求推进整改工作,坚持以更高的标准狠抓落实,坚持以全方位的改革创新健全生态环保长效机制,以高度的自觉全力抓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和环境保护工作。牢牢把握“坚持绿色发展是发展观的一场深刻革命”的要求,进一步把绿色发展理念贯穿到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对生态建设的各项部署,切实担起保护生态环境的政治责任,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建设。以生态文明建设统揽经济社会全局,坚持以环保倒逼转型发展,努力让绿色成为山西“底色”。 

三、完成情况 

近年来,我厅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对生态文明建设、打好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安排部署,对标中央环保督查整改要求,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以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为抓手,强力推进全省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2015-2019年连续实现了化肥、农药使用量负增长,2020年全省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到91%,肥料利用率达到40%以上,完成农业农村部要求的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目标任务;2019年全省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3%(较全国平均水平高3.6个百分点),提前完成“十三五”既定目标任务,预计2020年全省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0%以上,完成农业农村部要求的85%的目标任务;2020年全省农膜回收率达84%,完成农业农村部要求的80%的目标任务;2019年全省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和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利用设施配套率达76%和91%(分别比国家要求高出8个和11个百分点),预计2020年全省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和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利用设施配套率将分别达到77%和95%,完成农业农村部要求的75%和95%的目标任务。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全省行政村基本实现干净整洁有序目标,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覆盖行政村比例达95.3%,9466个非正规生活垃圾堆放点整治率100%,农村生活污水实现有效治理的村达2360个(较2017年增加810个),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63%,超额完成省政府要求的55%的目标任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我厅高度重视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把做好中央环保督查整改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成立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领导组,召开厅党组会、生态文明建设工作职责会,专题研究落实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的整改任务,紧扣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两大重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强力推动整改措施落实到位。专题报告省政府,成立由省长任组长、分管农业农村和住建工作的副省长任副组长的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领导小组。成立山西省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领导小组,加强对畜禽粪污处理工作的协调指导;成立山西省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推进工作组和办公室,全面负责打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攻坚战及延伸绩效管理工作。向省领导和有关部门专题汇报我厅推进“两山七河一流域”生态保护与修复工作情况,提出工作目标和计划,并全面贯彻落实省领导的意见和要求。 

(二)强化责任落实 

根据中央第二环保督查组反馈意见整改要求,我厅制定了《山西省农业厅关于贯彻落实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细化分解任务,责任落实到厅领导到处站负责人,明确工作要求和目标进度。针对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加强立法推动,省人大出台了《关于促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止露天焚烧的决定》,为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提供了法律保障。为强化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省政府与各市政府签订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目标责任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化肥农药减量增效、秸秆综合利用、农膜回收等工作也通过印发工作方案,明确各地目标任务,确定职责分工,层层传导压力。 

(三)全面部署指导 

我厅编制印发了一系列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方案及指导意见,确定工作内容和具体举措,对全省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和统一指导。先后印发了《山西省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山西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度《山西省打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攻坚战延伸绩效管理实施方案》《山西省到2020年化肥使用量零增长行动实施方案》《农药使用量零增长工作指导意见》《山西省畜禽粪污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2017-2020年)》、2019-2020年度《山西省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农用地膜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全省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总体方案》等等。同时,厅领导安排部署,组织各责任处站抽调精干力量形成调研指导组,赴各地调研督导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各项工作进度和质量,确保各项举措落实到位。 

(四)强化制度管理 

我厅高度重视具体工作机制建立,为推动全年农业农村重点工作任务,定期召开“三农”重点任务推进情况厅长调度会,并建立月通报制度,每月对部分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通报。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两山七河一流域”生态保护与修复等工作被列入省政府13710督办工作事项,建立调度制度,按期报告工作进展情况。针对农业农村部反馈以及省里明察暗访发现的农村环境人居整治过程中的问题,建立问题整改反馈机制,各地列出整改清单,逐一整改逐个销号。 

四、验收意见 

经验收组验收,认为第01号任务已按照整改方案要求落实整改工作,予以销号。 

  

                                                     2020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