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农业农村局,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事业单位:
为强化山西省农业农村厅新闻宣传管理工作,现将《山西省农业农村厅新闻宣传工作管理办法(暂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0年6月19日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新闻宣传工作管理办法
(暂行)
为加强农业新闻宣传工作,讲好“三农”故事,激发正能量、振奋精气神,为全省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舆论支撑,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新闻宣传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厅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原则。把讲政治作为新闻宣传的首要原则,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充分发挥新闻宣传正向鼓劲价值,立足全省“三农”工作,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
(二)坚持立足基层、突出重点的原则。立足基层,把握社会脉搏、反映时代精神,重点宣传省委省政府“三农”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宣传“三农”工作的重大活动和先进典型。
(三)坚持守正创新、统筹兼顾的原则。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统筹运用传播新手段、新技术、新平台,全面提升新闻宣传的生产力、聚合力、传播力。
(四)坚持全面准确、确保实效的原则。注重新闻素材来源的真实、全面、准确,同时确保新闻宣传工作的时、效、度。
二、宣传内容
充分发挥新闻宣传工作的思想引领、舆论推动、精神激励和文化支撑作用,重点围绕以下五个方面开展宣传工作。
(一)焦点:中央关于“三农”工作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省委、省政府关于全省“三农”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省农业农村厅党组关于各项重点工作的安排部署及推进情况;
(二)重点:有机旱作农业、农产品精深加工十大产业集群、三大省级战略、五大平台建设、山西药茶、农村改革、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
(三)热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重大农情、农时、农事;
(四)亮点:农业农村工作新举措、新典型;农业农村发展新模式、新成效;农业系统涌现的典型人物、先进事迹;
(五)要点:“三农”工作政策理论解读。
三、宣传形式
坚持互联网思维和媒体融合理念,加快夯实宣传主阵地,不断开拓舆论新空间。在办好厅门户网站、“山西农业发布”微信公众号的基础上,以中央驻晋重点媒体和省内主要媒体为外宣窗口,以厅政务新媒体为内宣平台,加快形成一体谋划、内外相通、上下联动的工作新格局,努力创新音视图文互融互通、专版专题互补互合的宣传新形式,积极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三农”工作的浓厚氛围。
四、素材收集
建立健全新闻联络员制度,落实宣传工作专人负责制,各市局、各处站指定一名新闻宣传联络员,由业务理论熟、文字功底好、表达能力强、工作态度认真的同志担任。
新闻线索及素材要围绕中心工作、紧扣全省农业农村工作的各项部署,坚持贴近农村、服务农业、依靠农民,广泛收集,深度挖掘,突出工作实践中的新举措、新经验。新闻素材要确保真实性、准确性、时效性和全面性。
(一)厅领导及处站新闻素材。各处站新闻联络员负责本处站工作报道、日常宣传,以及与宣传中心联络对接工作。厅领导出席的处站活动,新闻联络员需于活动当日向宣传中心提供新闻通稿。
(二)市县级新闻素材。各市局新闻联络员负责本市新闻素材的采集、筛选、分类、报送,并及时上传“省农业宣传中心专用微信群”。
(三)“三农”工作理论素材。宣传中心围绕厅党组中心工作,结合年度重点工作开展情况,针对重点纸媒、网络、广播、电视、刊物等有关“三农”工作的理论文章,进行全方位、多角度收集、梳理及宣传。
(四)其他新闻素材。鼓励支持个人(或单位)通过新媒体等渠道向宣传中心提供农业新闻线索。
五、新闻报道
(一)省委、省政府组织召开的农业农村工作会议,省领导出席的省农业农村厅组织召开的会议和举办的大型活动,由厅办公室牵头、承办处站负责起草新闻通稿,经厅领导审核后,报省委办公厅和政府办公厅审定,由宣传中心联系媒体以新闻通稿形式发布。
(二)以省农业农村厅或处站名义组织召开的会议和举办的活动,承办处站或主办处站负责起草新闻通稿,宣传中心组织报道。
(三)厅主要负责同志出席会议或参加调研活动,由厅办公室牵头、承办处站负责起草新闻通稿,由宣传中心报请厅领导后组织报道。其他厅领导出席会议或参加调研活动,由相关处站提供新闻稿件,宣传中心组织报道。
(四)厅领导出席与其他单位联合召开的会议和举办的活动,宣传中心会同主办单位组织报道。
(五)按季度对各市局、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事业单位新闻宣传报道情况进行汇总、梳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