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农业农村局、有关县农业农村局:
根据《农业农村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2020年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计财发〔2020〕3号)、《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和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计划的的通知》(晋农计财发〔2019〕78号)精神,为充分发挥资金效应,确保项目任务如期完成,现就做好山西省2020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以下简称“农技推广补助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紧扣打赢脱贫攻坚战和补上全面小康“三农”短板重点任务,以深化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为抓手,以提升农技推广服务效能为目标,创新体制机制,完善措施方法,强化职责履行,广泛集聚资源壮大农技队伍,激发人员活力提升服务效能,为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和人才保障,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二)主要目标。促进公益性推广与经营性服务组织融合发展,鼓励农技人员开展农技增值服务合理取酬,引导农业科研院校、社会化服务组织参与农技推广,培育一批农技推广社会化服务组织,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组建农业技术服务公司,壮大社会化农技服务力量。建设一批具有地方产业特色、示范带动综合配置完善、长期稳定的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将其打造成示范展示、培训指导、科普教育等多功能、一体化的农业科技推广展示窗口。推广一批符合质量安全、节本增效、生态环保的优质绿色高效技术模式,广泛应用于农业生产,支撑农业优势特色产业发展,确保农业主推技术到位率超过95%。全省农技人员使用中国农技推广APP开展技术指导服务比例超过90%。对全省1/3以上的基层农技人员开展连续5天以上的脱产业务培训,选聘一批知识全面、技能过硬、服务优良的基层农技推广骨干人才参加省级组织的脱产培训。在贫困地区、生猪大县及其他有需求地区招聘一批特聘农技人员,提供产业精准指导和咨询服务,贫困地区实现全覆盖,增强贫困地区产业发展科技支撑能力。
二、重点任务
围绕我省“三农”发展全局狠抓工作落实,全力完成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建设的重点任务。
(一)深化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建设。通过先行先试,构建竞争开放、多元互补、高效协同的新型农技推广服务体系。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小农户提供全程化、精准化和个性化的指导服务。创新农技推广机构服务方式。支持农技推广机构在履行好公益性职能的基础上,通过派驻人员、挂职帮扶、共建载体、联合办公等方式,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专业化服务组织等提供增值服务并获取收益,发挥各自的优势,形成共同发展、互利共赢的良好局面。全面推开农技人员通过农技增值服务合理取酬。引导科研院校开展农技服务。建立校(院)县深度合作的科技创新与推广服务机制,发挥农业高校与科研院所技术人才优势,承担补助项目任务,开展农业重大技术攻关、农技人员培训、建设试验示范基地,加快科技成果转化落地。培育社会化农技服务组织。坚持政府引导,支持专业服务公司、农民合作社、农业科研教学单位等经营性主体通过竞争方式参与政府购买服务,开展良种统供、农资供应、农机作业、粪污处理、病虫害统防统治、收贮烘干、秸秆综合利用、农业标准化生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单项或综合性全程农技服务。壮大社会化农技服务力量。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组建各类农业技术服务公司,开展农业技术创新研发、集成推广、咨询服务及相关农业技术转让和成果转化等经营职能,逐步建立竞争开放的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各地结合补助项目实施和当地财政情况加大改革的投入力度。
(二)全面实施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围绕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有机衔接和协同推进,进一步完善特聘计划实施思路,创新具体措施,提升服务效果。继续在贫困地区、生猪大县以及其他有需求地区,从农业乡土专家、种养能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技术骨干、科研教学单位一线服务人员中招募特聘农技人员。在贫困地区,特聘计划聚焦产业扶贫,强化特色产业农技指导服务。在生猪大县,重点围绕加强动物防疫和生猪生产恢复,加强指导服务和技术示范。在其他地区,重点围绕乡村产业兴旺要求,为传统产业提质增效、特色新兴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精准指导服务。
(三)加强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建设。依托本地农业示范区、科研教学推广单位自有试验示范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基地等,建设一批产业突出,带动能力强,具有地方产业特色、示范带动明显、长期稳定的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包括种植业、畜牧业、农机、渔业)。围绕黄河流域地方优势产业,打造一批集绿色防控、新成果试验、技术成果组装集成、试验示范和推广应用等综合配置完善,有引领性综合配套技术、有较强的科技支撑团队、有可持续发展机制的区域性高质量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基地要建在便利的地方,统一竖立“全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基地”标牌,标明示范内容、技术负责人、实施单位等信息,结合农时季节组织农技人员、示范主体进行观摩及实训。项目县根据任务清单和资金总量合理确定试验示范基地数量及补助资金,依托基地开展集成示范、推广应用、教育培训等工作,通过印制技术手册、技术“明白纸”等方式,将简单易懂的技术说明进行宣传推广,成为农业优质绿色高效技术的展示窗和辐射源、基层农技人员开展指导服务的综合平台。
(四)提升农技推广队伍素质能力。坚持分级分类培训机制,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按照干什么训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丰富理论教学、现场实训、案例讲解、互动交流等培训方式。各市及项目县要结合年度工作任务,计划安排好农技人员培训。从具有较高知名度和专业技术权威的基层农技推广机构在职人员中遴选一批业务能力强、带动影响力大的农技推广骨干人才,参加省级骨干人才培训,进一步提升其专业技能和实操水平,使其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跟上现代农业发展需求,成为本地区本领域重大农业技术示范推广的骨干力量、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的优秀师资。
(五)大力培育农业科技示范主体。运用市场化方式,结合地区产业发展和技术推广需求,遴选一批技术团队完善、带动能力较强、服务面积较大的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主体以及帮扶意愿较高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种养大户、乡土专家作为农业科技示范主体。通过指导服务、技术培训等方式,把资源节约、增产增效、生态环保、质量安全等优质绿色技术传授给示范主体,把省工省力、节本增效的新型农机具推广到示范主体,把农业生产投入品供给和农产品供求等信息发送到示范主体,提高示范主体的自我发展能力和对周边农户、特别是贫困户的辐射带动能力。组织农技人员在农业生产的重要时节和关键环节,对示范主体开展技术指导和咨询服务。
(六)加快农业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应用。完善省市县三级主推技术遴选推介机制,省市主推技术强化引领带动,县级主推技术遴选要聚焦主导(特色)产业需求,严控数量、精心遴选,落地落实。各项目县要以主导(特色)产业为单元,依托示范基地、示范主体、社会化服务组织,组建主推技术指导团队,形成轻简化的操作规范,构建“专家+农技人员+示范基地+示范主体+辐射带动户”的链式推广服务模式,实现主推技术精准进村入户到田。
(七)大力推行在线指导服务和绩效考评。引导推动广大农技人员利用信息化技术、互联网理念,通过APP、微信群、QQ群、直播平台等,在线开展问题解答、咨询指导、互动交流、技术普及等服务。建立部地协同高效推进、共建共用共享的平台运行模式。紧紧围绕用户需求,精准收集科研教学人员、农技人员和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农业生产关键节点技术讲解、新产品、新模式等资源,利用中国农技推广APP等互联网平台向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精准推送,进一步提高农技人员、专家教授和生产经营者对平台的认知度和使用率。完善补助项目在线管理数据库,实时展示项目进展动态和取得效果。对项目支持的示范基地、人员培训、示范主体、协同推广等,进行全程展示。承担补助项目任务的专家、特聘农技员、服务主体等,均须在中国农技推广信息平台填报服务做法和具体成效。要将中国农技推广信息平台和补助项目线上应用,作为农技人员培训的基本课程。
三、支持环节
(一)基层农技人员能力建设补助。主要用于项目县基层农技人员参加培训所需的费用。
(二)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建设补助。用于补助试验示范基地开展新品种、新技术试验示范所需的物资投入以及展示活动等所需费用。
(三)农业科技示范主体补助。用于农业科技示范主体指导服务、开展培训及新品种、新技术试验示范所需物资投入等相关费用。遴选技术能力较强、帮扶意愿较高的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种养大户、乡土专家作为农业科技示范主体。每个科技示范主体补助标准由各项目县根据实际情况予以确定。可结合政府购买服务,培育农技推广社会化服务主体。
(四)农技人员推广服务补助。主要用于基层农技人员进村入户开展技术指导服务产生的交通、通讯及误餐等费用,具体补助发放方式,由县级农业农村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确定。聘请技术专家开展技术指导和培训所产生的劳务费、交通费等。农技推广人员完成农业技术推广重大任务并由县级农业主管部门评价,确有成效的,可以根据实际给予一定绩效奖励。
(五)农技推广服务信息化建设补助。用于科研教学人员、基层农技推广农技人员和社会化服务组织利用信息技术等开展农情、信息咨询、技术普及、技术视频收集等农技推广服务活动所需的费用以及项目县开展网络书屋、订阅农民日报等主流报刊相关费用。
(六)基层农技推广特聘人员服务补助。用于贫困县、生猪大县及其他有需求地区招聘产业发展所需特聘农技人员所产生费用。特聘人员补助资金由各项目县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七)其它。用于项目实施过程中资料印刷、制度建设、工作考评以及构建新型农技推广服务体系中相关费用等。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实施。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要充分认识实施好农技推广补助项目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使命担当,加大工作力度,结合地方实际制定针对性强、操作性好的年度项目实施方案。进一步健全工作组织协调机制,推动政策衔接配套,实现上下协同联动。要定期开展项目实施情况调度,准确掌握执行进度,及时解决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二)加强资金监管。各项目县(市、区)要严格按照《财
政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修订印发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0〕10号)要求,按照政策目标明确、分配办法科学、支出方向协调、绩效结果导向”的原则分配、使用和管理。各项目县资金支出要与项目实施进度相匹配,要规范资金使用方向,细化支出范围,完善支出手续,确保不出现违纪违规现象。
(三)加强绩效考评。以农技推广服务实效、服务对象满意度等为核心内容,通过集中交流、在线考评、实地核查、交叉考评等方式开展全过程全覆盖绩效考评,确保考评过程、考评结果更具客观公正性、更体现财政绩效目标。强化约束激励,考评结果与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主推技术到位率”指标、农业农村部年度评优及补助项目经费测算等挂钩。2020年,依托中国农技推广信息平台,对补助项目基本信息、实施情况、取得成效等实行线上“全覆盖”动态考评。
(四)加强交流宣传。充分挖掘补助项目组织实施中的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模式,通过现场观摩、典型交流等方式和网络、报纸、电视等渠道进行宣传推介。大力宣传农技推广体系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保障农业生产中涌现的典型人物、鲜活事例和好的做法等,全方位展示农技推广体系良好形象和作用发挥情况,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支持农技推广工作的良好氛围。
附件:1.2020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绩效考评指标体系
2.全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基地标牌样式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0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