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各市农业农村局:

为贯彻落实省委农村工作暨脱贫攻坚工作会议和全省农业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农业农村厅等七厅局印发的《关于促进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发展的指导意见》和《农业产业化省级示范联合体认定和监测暂行办法》(晋农产发(2020)8号以下简称《认定监测办法》)的要求,经研究决定,省农业农村厅将开展农业产业化省级示范联合体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程序

全省范围内所有符合《认定监测办法》中认定标准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均可申报,申报程序按照《认定监测办法》的规定进行申报。

二、申报资料

申报联合体需向农业农村厅提供以下资料:

1.农业产业化省级示范联合体申报表(见附件);

2.联合体章程复印件;

3.联合体内部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之间的生产经营合同复印件;

4.联合体运行情况简介(1500字左右)。

以上材料应按顺序胶质装订成册。联合体提供的纸质材料如果是复印件、扫描件等复制件,应在复制件各页面加盖牵头企业公章,确保上报的复制件与原件一致。

三、其他要求

(一)高度重视。本次认定工作是我省首次认定农业产业化省级示范联合体,各市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推荐,严格标准和程序,按时并保质保量完成申报工作。如果存在舞弊行为,一经查实,已经认定的联合体取消省级示范联合体资格,除在全省通报外,3年内不得再行申报。

(二)申报时间。各市农业农村局务于2020年5月25日前将本市的申报材料(包括纸质和电子版)统一报送至省农业农村厅乡村产业发展处。所有纸质资料均以邮寄方式报送,逾期申报的将不予受理(以邮寄日期为准)。

邮寄地址:太原市迎泽大街369号省委院内(030071),山西省农业农村厅乡村产业发展处。

联 系 人:孔维明

联系电话:0351-4019522

电子邮箱:sxxccyfzc@163.com

 

附件:农业产业化省级示范联合体申报表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0年4月14日